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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dmin 发布日期:2018-09-03 12:19 浏览量: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渭南高新区”)地处陕西东部,南依秦岭、北傍渭河,西邻西安市临潼区、东接渭南市区。是1988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1992年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渭南高新技术开发试验区。201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经过近几年的扩展,逐步形成“一核四区”的空间发展格局。高新区核心区面积49km2,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8km2。实行党、政、经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由19个工作部门、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国有控股公司组成,辖3个街道,1个直管社区,区内总人口近10万人。一总 则  (一) 为规范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 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政务公开的义务。个人和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三) 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政府法制机构、监察部门依照各自职能监督实施本规定。  (四)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五) 个人和组织行使获得政务信息的权利,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其他社会公共利益。  (六) 职能部门根据本规定提供政务信息,不得收费,但法律、法规或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公开内容  (七) 对外公开的内容:⒈政策法规、规定计划;⒉部门权力清单、服务事项;⒊目标责任考核;⒋统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⒌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重点是行政审批、项目确定、市政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城镇拆迁政策、行政处罚和收费、学校收费和招生、毕业生就业等事项);⒍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八) 对内公开的内容: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⒉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晋升)。   三  公开方式  (九) 依据实际情况,政务公开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 媒体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重要文件、政策措施、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办事程序等事项,可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2) 会议公开。对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各种会议,可采取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的形式予以公开。   (3) 载体公开。对涉及范围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可采取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出示公告等形式公开。   (4) 窗口公开。对政策性强、办理环节较多的事项,可在各单位建立服务窗口予以公开。   (5) 各职能部门要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事项,以公示栏等形式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 公开程序  (十) 公开前,领导班子要进行专题研究, 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十一) 公开后,要采用设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十二) 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五  监督与考核  (十三) 政务公开主管机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对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行监督:  (1)对各职能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在各职能部门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十四) 法制机构负责定期对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六 责 任  (十五) 各职能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的,政务公开主管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十六) 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规定中关于公开内容、方式等的规定的;  (2)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3)未真实公开政务信息的;  (4)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十七) 各职能部门隐匿或提供虚假的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2018年6月7日渭高新发〔2018〕29号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城改办,东区管委会,威楠公司、火炬公司、创服公司,各双管单位: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18〕7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渭政发〔2018〕12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开展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实现“推进三次创业、建设千亿园区”目标,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三、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四、普查组织和实施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高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统计局负责全区经济普查的具体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物资保障有关事项;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有关事项,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工商局配合;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检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的事项,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党群工作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名录及普查宣传动员有关的事项;社会事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的事项;综治信访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建设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物业部门配合普查有关事项;规划土地局负责协调和解决涉及普查区地理地图有关事项;公安高新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济普查重大活动治安有关工作。管委会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区管委会,威楠公司、火炬公司、创服公司以及万达广场,贸易广场等商业综合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本辖区、本单位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动员等工作。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相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宣传报道,并形成先进材料上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察认定后,将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普查中组织实施不力,造成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进行问责。五、经费保障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有关要求,将普查工作经费、“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报酬和数据采集设备购置费用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在确保本级经费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做好本辖区内各办事处普查经费的督促落实工作。在经费上要保证抽调工作人员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还要充分考虑本次普查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素质要求较高、选聘难度大、用工成本上升等实际因素,确保足额核定、及时拨付,绝不出现拖欠“两员”报酬的现象。六、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纂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二)严把数据质量。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统计局要扎实做好普查全过程数据质量监督和管控,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三)加强宣传动员。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信息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广大普查对象配合普查,如实普查数据,努力为普查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四)狠抓工作落实。管委会将建立工作责任制,把经济普查列入2018年和2019年度考核目标和管委会督查督办事项,要与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东区管委会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狠抓落实,确保普查各环节目标按期圆满完成。附件:高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渭南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6月15日附件高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陈改萍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王孝宏财政局局长郭娟丽统计局局长成员:周向锋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仲卫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室主任党蕊龙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王泰山财政局副局长白雪亮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荣军社会事业局局长翟华峰规划土地局局长马伟建设局局长温富斌综治信访办主任赵龙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车菊香统计局副局长党秦川威楠公司总经理党忙孝火炬公司副总经理朱重新创服公司董事长高双伍良田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先锋崇业路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伟峰白杨街道办事处主任杨世安金城社区党工委书记王伟锋公安高新分局副局长丁文辉工商分局局长董研龙质检分局局长惠刚国税局局长田军高地税分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娟丽同志担任。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渭临经济协作区工作,协助秦峰同志抓好城改、规划土地、社会事业、农村经济、政法、综治信访等工作。个人简介:王飚,男,汉族,1976年1月生,陕西西安人,2000年9月参加工作 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1996年9月-2000年7月 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法学专业;2000年7月-2000年9月 待业;2000年9月-2003年6月 在西安市灞桥区新筑镇政府工作;2003年6月-2009年8月 任西安市灞桥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2011年5月-2012年12月 任西安市临潼区油槐街道党工委委员(省委组织部交流任职干部);2012年12月-2013年8月 任西安市临潼区油槐街道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2013年8月-2018年5月 任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18年5月至今任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2017年,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有力推动全区信息化发展进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机制。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和我区实际,及时完善了《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渭南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信息采编发布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健全了信息机制。(二)全力建设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成了区级电子政务系统平台,实现全区统一的办公业务系统,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打造有力平台。(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层层审核,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增强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提高了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主动公开数量2017年,我区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80余条,其中动态类信息3880余条,政务信息1000余条。(二)主动公开内容2017年,我区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之窗、管委会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1.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公布了高新区工作报告、工作要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济主要指标运行情况等统计信息。2.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各部门2017年财政预算及1—6月份“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共计87条。3.惠民信息公布情况。重点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机补贴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发布。4.政府机构和工作概况信息。公开了领导分工、法规性文件、管委会文件、政务公告、目标责任制考核、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等政府职能信息。(三)公开形式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检索功能,公众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到所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在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依申请信息。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一例行政诉讼案件。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按照提案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政协委员本人。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受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方面还有待提高,公开途径有待进一步改进。2018年,我区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宣传,引导各单位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定时督促、按期通报的办法,督促各单位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点击打开链接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及时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商高新分局转办,他们会尽快督办管理。感谢您的留言,谢谢!高新区城...网友您好,接到留言,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执法队员核查,市民所反映...赵女士,您好,接到留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白杨东拉土车无覆盖,污染空气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据调查系非法采砂车辆损...张佳同志,您好,感谢您的对高新区的关心与支持。渭南高新区高度重视渭南西站建设工程,全力配合做好车站建设及各项保障工作,及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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